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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林志颖,92年最耀眼的一颗星。过去了十三年不得不说他的时代已经不在。可是我们却看到他依然在努力,依然在坚强不息的拼搏,在现在这个充斥着周杰伦,蔡依林的年代,还能有他的一席之地真的很不容易,毕竟在有些人的眼里他已经是个“老人”了。 第一次知道他是92年的雨季,那时候我才只是个10岁的孩子。没有太多的感觉,只觉得他好漂亮、好帅气。之后听到了十七岁的雨季,发现他的声音好纯粹、好可爱,没有一点做作的成分。之后的我就一发不可收拾,不停的收集任何有关他的东西,照片啊、专辑啊、海报啊、甚至小到有他图像的指甲钳。迷了他两年后,按照台湾的规定,他要去服兵役了。之后就是漫长的等待。
两年以后他带着冬天的寒流回来了,我真的好高兴。他终于回来了,我终于又能见到那个我朝思暮想的他了,可是事与愿违。回来以后的他变的沉寂,甚至没有太多的人去关注他。我从心底里感觉到了他的寂寞。因为他曾经是那么样的大红过,突然之间没了掌声、没了聚光灯的跟踪、没有了所到之处歌迷的欢呼雀跃。我知道他的心里一定很痛苦,但是无论什么时候面对记者,他依然笑咪咪的。
那时候的他想:“既然现在娱乐圈已经不属于我。那我就干脆去实现我多年的梦想,做一个真正的赛车手。”于是他毅然绝然的选择了去赛车,而且还赛的很好。这样的沉寂又是两年,之后他加盟了夏家班。参与了夏玉顺夏哥为他度身订做的一部电视剧《绝代双骄》的拍摄。之后他终于又看到了胜利的曙光,活灵活现的“小鱼儿”让他又再度红了起来。
之后他又在美国捧得了国际十大杰出青年的奖杯。在美国的纽约还有个属于中国的“林志颖日”。那是何等的荣幸,何等的风光。要知道国际十大杰出青年在美国也就只有汤姆克鲁斯这样的国际大牌才得到过。他为中国争得了多大的荣誉。这时候我终于知道崇拜他,是没有错的,虽然好多人对我崇拜他都不屑一顾。甚至还有人说他不像男人,但是那些非议之声从不会改变我对他的崇拜和爱。
那么多年过去,他对我的影响。不仅仅在生活上,最主要的是精神财富。无论发生什么状况,他永远笑对人生。在生活上,他从来都不会计较成败得失。名利在他的眼里淡如水。有人说这个圈子,就像一条绳子。每一个进到这个圈中的人都会被绑手绑脚,无法自由的行动。更不能随心所欲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可他却不一样,那根绳子根本绑不住他。进这个圈子,他依然随心所欲。说自己想说的话,做自己想做的事。过的比谁都快乐。赛车,他不会在乎输赢,只在想着如何顺利完赛。出唱片,他也不会在乎销量,只在乎质量。在乎歌迷会不会喜欢。他的心态真的出奇的好,无论是红的时候还是不红的时候都一样。永远对谁都是笑咪咪的。我喜欢他的性格,他所有的影视歌。还有他做人的原则。他有太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我会永远学下去。 的笑,灿烂得让人忍不住多看一眼;他的心,纯真得让人忍不住多疼一点;他的人,帅气得让人忍不住多爱一些;他是林志颖,出道那年十七岁。
还未到31岁的他,却在人们的视线中出现了那么多年,细细算来,也有将近14年了。这对于一部分新星来说,他完全可以算得上是娱乐圈的元老了。那么多年过去了,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但岁月却几乎没有在他的脸上留下那沧桑的痕迹。依旧是那一张帅气可爱的娃娃脸:浓密的眉毛、明亮的双眸、坚挺的鼻梁、薄薄的嘴唇,以及那微笑时浮现在脸颊的酒窝。
十七岁的他,曾让人万般感慨:“为什么一个男人也能够发出如此四射的艳光”。他也曾让在流行歌坛一大批摸爬滚打多年却始终不能修成正果的老歌手莫名惊诧,他们无限失落地感慨:“唉,世风日下,世风日下。” 当时有人曾这样评价他:“十年之前,绝对不会有林志颖,今后也很难再出现第二个林志颖。”事实证明如此人所说,十多年后的今天,看似很红的周杰伦、F4等人都无法和当初的小旋风相比拟。当时他风头之劲,连四大天王都自叹弗如。他也是当时唯一能与香港“四大天王”抗衡的偶像。当时有人说“男人的才华,女人的美貌,是成功的必要因素。”但是林志颖的出现,却让人们明白,有时候男人的美貌,同样是可以取胜的。不管当时的人们如何质疑他的实力和才华,他的确创造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奇迹。一个至今都没有人超越的奇迹。要怪,就怪他长得太漂亮了!任何实力和才华都被比了下去。他的帅曾经真正的让全亚洲疯狂了一把。很完美的五官。合作过的女星没有一个不说他帅的,。泰国公主、金喜善很多女明星的梦中情人,和他是哥们的韩国巨星元彬、张东健都说中国的林志颖比他们帅,这样的外貌,的确为他赢得了很多很多。
第一张专辑《不是每个恋曲都有美好回忆》大卖七十万张,这对于一个新人来说,已是一个奇迹。每天都会有女孩子问他的专辑推出没有。他也曾让音像店老板叫苦不迭,因为他的海报贴都来不及让人偷呢!台北车站的巨幅广告被人连夜偷走,只因为,那是林志颖代言的广告。他的出现,让郭富城郭天王以前的市场几乎崩溃,没有人能抵挡他那青春活力的气息,天真烂漫的笑容,和那纯真无暇的眼睛。青春,笑容,动感,活力,成为他专属的代名词。阳光之下,他自然不造作的迷人笑容让当时太多所谓的天王黯然失色,他叫人明白笑容就是世界共通的语言。十八岁的他,成功地在香港红堪体育馆举办一连四场的演唱会,即使当时正值大学生会考的时间,但场场都奇迹般的爆满,入座率均在4万以上。使他成为有史以来,在红馆开个唱的最年轻的歌手。高中毕业典礼,会有10万Fans围堵在学校周围,观看偶像的“成人礼”。为了和他念同一所学校,许多人报考了华冈艺校,那一年,林志颖为学校多带来了2个班的生源。
到底是什么,让这个懵懂无知的普通学生一跃成为万众偶像?所到之处必定造成万千人头攥动?对着镜头笑一笑,就能登上报纸头条?是因为他的笑容和那一双纯净眼睛。尤其是他的笑容,就像阳光般温暖而明亮。有人说,世间有两样东西不可抗拒:一是孩子的眼睛,二是少年人的欢笑。因为纯净不含杂质。人的眼神和笑容,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复杂化的。只有在成人的世界里,才存在媚笑,假笑,阴笑,冷笑……世上最珍贵的东西本来就是“纯真”。现代社会纷繁复杂,勾心斗角,世事莫测,人人都高筑心灵的堤防。清清淡淡又光彩照人的林志颖,一踏入娱乐圈,便带起一股“林氏旋风”,且长驱直入人们的心灵。他那晶莹的大眼睛和阳光般纯净的笑容,把男女老少一网打尽。成人说:“喜欢林志颖,皆因他的青春和清纯......因为每个人都曾有过少年时代。”同龄人则喜欢他灵活潇洒的身手,毫不做作的歌声,从他身上寻找到理想中的形象。连张曼玉都说:“第一次看到林志颖,的确有被吓到的感觉。因为那么完美的小男生,实在少见,性格又那么好!”的确,他那种活泼好动的性格是与生俱来的,丝毫不加修饰的沟通,那么真挚的言语,风趣的口吻,让人感到了那种无法抗拒的吸引力,不由得你不去喜欢他。和他拍电影的都是张学友、张曼玉、梁朝伟、林青霞、张敏。。。这样的天王天后,就连和他一起拍戏的任贤齐当时,都是他的保镖,为了保护他免遭 Fans的偷吻以及那热情的。。。
艺人黄安1993年就把对林志颖的感受写成一首歌——《样样红》。歌词唱道:
青春少年是样样红,
你是主人翁,
要雨得雨,要风得风,
鱼跃龙门大不同
青春少年是样样红,
可是太匆匆,
流金岁月,人去楼空,
。。。。。。。
“小旋风”的称号,是因为他红的实在太快了,就如旋风般。但人们却忘了,旋风总是短暂的。就像《样样红》中唱着“青春少年是样样红,可是太匆匆,流金岁月,人去楼空。”在他的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他却为了磨练自己,去当了阿兵哥。从此,“小旋风’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临走前,举办的几场告别演唱会,没有到现场的人,真的难以想象,台下几千人哭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但还是合着节拍,勉强用颤抖的声音,和小志一起唱歌的情景,甚至比亲人去世更伤心难过,几乎每场都有哭晕过去的女孩子,多次保安受伤。临行前,有2万多歌迷(包括台北市长)去了火车站送行,造成了台北火车站的严重堵塞。
他并没有因为自己是“天王巨星”,在部队里,就有特殊的待遇。他的射击成绩全连第一,其他各项也都接近满分。因为他不希望别人以不同的眼光看待他,他要让教官对其他的兵说:“为什么林志颖能做到的,你们做不到?”在部队参加艺工队的他,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表演者,那个舞台不是属于他一人,而是大家。就像他参加今笙奖典礼,开幕式主唱,下一分钟,却要穿着舞群的衣服,为别人伴舞,而且媒体又注意到他的“特殊”身份,电视上还有了他给人伴舞的特写镜头,对于一个当兵的人来说,真得很无奈。2年的磨练,让小志成长了许多,明白了许多做人处事的道理。
1996年11月16日,服完兵役的他退伍,重新投入娱乐圈打拼,却遭遇到尴尬的局面:如何转型?事业陷入瓶颈状态。那个绚丽夺目的舞台已不再属于他一个人。1997年的《男人是很好骗的》专辑,因为成熟形象不被人们所接受,销量惨败。祸不单行,在1998年的一次车赛中他左脚掌粉碎性骨折,需要休息一年。他也困惑了,也想过放弃,但因为歌迷影迷的不舍和支持,以及他对演艺歌唱事业的热忱,他终于坚持了下来。于是他到国外学表演,学唱歌,学英文,加紧练歌排舞,于是在1998年9月一张〈黎明破晓前〉他抛开了绚丽的包装,华丽的舞群,真正用心去诠释每一首歌曲,深情的唱腔,给人耳目一新的惊喜,他不是刻意的在转型,相反而是返朴归真,用最自然最贴近小志的感觉来重新定位。这回,林志颖以原始的面貌出发,没有华丽的包装,也没有炫烂的舞群 ,只剩下对音乐的一片赤情,这份执着的诚恳和感情 ,也正是这张专辑的唯一包装 。这些年来,志颖认真而用心, 坚持着对唱歌的热情,不停地改进,不断地学习,他不张声势的进步着,成长着。这也是《黎明破晓前》是我最喜欢的歌曲的原因之一。1999年,他主演了第一部电视连续剧《绝代双骄》,包揽了主题曲《快乐至上》和片尾曲《稻草人》。同年,《稻草人》专辑也是热卖,销量突破白金数字。随着2000年《去走走》专辑的推出,小志一跃成为台湾身价最高的男艺人。
同演艺事业一起齐头并进的是他的赛车事业,作为一名赛车手,是小志从小的心愿。在赛车界享有“赛车王子”的美誉。999年6月, Super Car Challenge使用BMW M3亚军,同年 8月 ,Super Car 使用BMW M3得到季军 。2000年8月, 珠海国际赛车场RENAULT Spider Challenge 第46回合B组冠军, 12月, Super Car Challenge 又再一次刷新7月份由他创下台湾Super Car之最快单圈记录.2001年,也得到了中国雷诺方程式 国际锦标赛冠军等8项冠军,各种奖项多的数不胜数。后来,他还投资成立了自己的车队,后来签约了佳通轮胎车队,成为台湾年薪最高的赛车手。目前和大陆的红河车队签了3年约的小志,终于成了职业赛车手。或许有人认为,小志只不过像郭富城、谢霆锋那样借“玩”赛车来炒作,可是又有哪家车队愿意出千万去聘一个“花瓶车手”呢?小志在赛车业的发展,成绩斐然,目前在中国可以排的进前八强。
对高科技同样痴迷的他,是一个十足的电脑精英。他的家就像个演唱会现场似的,全是机械化的东西。一进家门还会有干冰喷雾,他家聚集了所有高科技的东西。就连他出外拍戏所住的房间也会特意布置。他家的所有东西都是最新、最时尚的高科技产品。最好玩的是,他出来拍戏,都带着镭射、音响,把自己住的房间改造成了一个卡拉OK房间,同行取笑他,他还说,这就是最简单的了,以前他都带着背投、灯光什么的。上次他在北京拍戏,正好和张曼玉、梁朝伟《英雄》剧组在一起,结果张曼玉他们晚上都到小志的房间来唱歌,说效果非常好。他什么电动的柀ξ鞫蓟嵬妫欠N娴熟的技巧,就好像是他发明的一样。他还在网上开了自己的3000cc的购物网,饰品、玩具、家电。。。什么都卖,还有他的卡通形象“吉米娃娃”的玩偶,现在在雅虎的购物网上都可以搜索到小志的专属品牌 “JR”,都是他自己设计的东西,很受欢迎,月营业额都在百万以上。
2002年,小志又连续三年获得美国华人票「最受欢迎艺人」第一名。2003年10月16日,为了嘉许林志颖长期以来为该市尽心尽力,在各种公益及反毒活动中现身,旧金山市长像他颁发了“国际杰出青年奖”,旧金山市长布朗已决定把10月17日定为“林志颖日”。这是10年前汤姆-克鲁斯获得该奖后又一位明星获奖,也是首位华裔明星荣获殊。这也可以说是演艺圈至高的荣耀。在当今娱乐圈,许多人还是望尘莫及的。
有人说“林志颖可以说是台湾娱乐界有史以来最成功的一次,也是最值得台湾人自豪的一个艺人。可以说他的影响力,也提高了台湾的知名度。”我不敢肯定这么说,但他的确是让人尊敬的人。作为演员,他始终很自觉地配合导演的需要,从来不耍“大牌”,为了和角色更贴近,他不惜猛晒紫外线,熬夜,从来不吃酸辣的他,一个月吃了28锅麻辣锅。这一切的一切,只不过是为了使自己光滑白嫩的肌肤变得苍老一些,更像一个饱经沧桑的职业杀手的皮肤。在这个明星都来不及保养肌肤的年代里,有谁会为了拍戏,而去故意破坏自己的皮肤?只有他,林志颖。1999年,他主演的泰国影片《红字》更为他赢得了“亚太影帝”的称号,这也让人们再一次肯定了他的演技。
不管今天的林志颖人气如何,但他曾经创造过的辉煌,确实展现在世人眼前。现在许多人追捧的那些“SUPER STAR”在出道14年后,又有几个能继续留在这舞台上的呢?当年那个年少轻狂的青涩男孩已经演变成了今天留着络腮胡子的他,不管未来的路途多么崎岖,形势多么险恶,面对困难不怕输,面对挫折不流泪,面对流言不软弱,面对未来不退缩,那就是他,永远小志,永远的小旋风!
对高科技同样痴迷的他,是一个十足的电脑精英。他的家就像个演唱会现场似的,全是机械化的东西。一进家门还会有干冰喷雾,他家聚集了所有高科技的东西。就连他出外拍戏所住的房间也会特意布置。他家的所有东西都是最新、最时尚的高科技产品。最好玩的是,他出来拍戏,都带着镭射、音响,把自己住的房间改造成了一个卡拉OK房间,同行取笑他,他还说,这就是最简单的了,以前他都带着背投、灯光什么的。上次他在北京拍戏,正好和张曼玉、梁朝伟《英雄》剧组在一起,结果张曼玉他们晚上都到小志的房间来唱歌,说效果非常好。他什么电动的柀ξ鞫蓟嵬妫欠N娴熟的技巧,就好像是他发明的一样。他还在网上开了自己的3000cc的购物网,饰品、玩具、家电。。。什么都卖,还有他的卡通形象“吉米娃娃”的玩偶,现在在雅虎的购物网上都可以搜索到小志的专属品牌 “JR”,都是他自己设计的东西,很受欢迎,月营业额都在百万以上。
2002年,小志又连续三年获得美国华人票「最受欢迎艺人」第一名。2003年10月16日,为了嘉许林志颖长期以来为该市尽心尽力,在各种公益及反毒活动中现身,旧金山市长像他颁发了“国际杰出青年奖”,旧金山市长布朗已决定把10月17日定为“林志颖日”。这是10年前汤姆-克鲁斯获得该奖后又一位明星获奖,也是首位华裔明星荣获殊。这也可以说是演艺圈至高的荣耀。在当今娱乐圈,许多人还是望尘莫及的。
有人说“林志颖可以说是台湾娱乐界有史以来最成功的一次,也是最值得台湾人自豪的一个艺人。可以说他的影响力,也提高了台湾的知名度。”我不敢肯定这么说,但他的确是让人尊敬的人。作为演员,他始终很自觉地配合导演的需要,从来不耍“大牌”,为了和角色更贴近,他不惜猛晒紫外线,熬夜,从来不吃酸辣的他,一个月吃了28锅麻辣锅。这一切的一切,只不过是为了使自己光滑白嫩的肌肤变得苍老一些,更像一个饱经沧桑的职业杀手的皮肤。在这个明星都来不及保养肌肤的年代里,有谁会为了拍戏,而去故意破坏自己的皮肤?只有他,林志颖。1999年,他主演的泰国影片《红字》更为他赢得了“亚太影帝”的称号,这也让人们再一次肯定了他的演技。

不管今天的林志颖人气如何,但他曾经创造过的辉煌,确实展现在世人眼前。现在许多人追捧的那些“SUPER STAR”在出道14年后,又有几个能继续留在这舞台上的呢?当年那个年少轻狂的青涩男孩已经演变成了今天留着络腮胡子的他,不管未来的路途多么崎岖,形势多么险恶,面对困难不怕输,面对挫折不流泪,面对流言不软弱,面对未来不退缩,那就是他,永远小志,永远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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